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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案件审理 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243件次,受理审理案件882件,审结710件。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截至年底,省政府及44个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省直部门、13个市(地)政府(行署)和所有县级政府均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13个市(地)政府(行署)和67个县级政府实行相对集中审理。
  行政应诉 代表省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案件74件(涉及808人),审结的57件(涉及755人),胜诉率100%。参加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8件(涉及8人),审结的7件(涉及7人),胜诉率100%。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配套文件,组织省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班。
  检查指导 成立4个检查组,检查全省各市(地)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印发检查情况通报,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举办2期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和补考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