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 省政府法制办部署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印发《推进落实〈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行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开展省政府公职律师队伍组建和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设立工作。全省4780个行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3896个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具备设立公职律师条件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均设立公职律师或正履行公职律师审核程序。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年底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部署要求。推动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加强工作指导。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信息报送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对开展理论研究工作进行部署。发挥省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涉法事项研究论证21次。持续推进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在租资产合同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两次向省政府领导进行报告。对省财政厅移交的26份房产出租合同、中国和俄罗斯两国政府关于建设和运营东宁边界大桥协定、哈飞汽车重组有关问题、给予牡丹江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差别化税收政策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
(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