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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暨“三个不发生”市(地)创建活动(不发生暴恐案事件,不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公共安全案事件),强化各项安保维稳措施,守住反恐防暴、矛盾防范控制、公共安全、队伍管理“四条安全底线”,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受到公安部嘉奖。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反恐怖工作,举行反恐怖实战对抗演练,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涉恐案件,确保暴恐活动“不打响不炸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命案侦破等专项行动,刑事发案总量、八类案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爆炸、绑架)发案数量呈下降态势。现行命案发案总量再创历史新低,在全省公安发展史上首次实现全部侦破,破获命案积案、抓获10年以上故意杀人逃犯排名全国第一。建设完善省、市(地)反诈骗中心,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体化运作,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和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7%、11%,破案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分别是上年51倍和3.5倍。严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评为全国“双打”先进。破获涉案流转资金8000余亿元的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件,摧毁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特大贩毒网络,打掉“11·6”特大系列接触型诈骗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34人。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等级响应机制,十九大召开期间启动一级加强勤务模式,确保社会面平稳可控。开展农村地区“打黑除恶、治安扶贫”专项行动、“一村一辅警”和“雪亮工程”建设,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严管重点车辆,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连续两年无较大以上火灾发生,在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省公安厅及交警、消防总队被省政府评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惩处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与公安110接处警信息系统关联对接,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执法问题。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巡察全覆盖,查处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问题706件、追责问责337人。落实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等一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省各城区为农业转移人口办理落户77857人,淘汰黄标车8.8万辆。建设应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总访问量1070万次、办事911万件、满意率99.84%,被评为中国“互联网+政务”50强,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唯一获评单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启动实施数据警务、基层基础、执法规范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稳情报体系、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六大工程”,分别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全省645个集体、3308名民警记功获奖,大庆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大兴安岭边防支队北极边防派出所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戍边为民模范边防派出所”称号。

(张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