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报复社会的犯罪活动。1-11月,批准逮捕普通刑事案件15366件、犯罪嫌疑人19879人。在全省部署开展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煤炭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省煤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11月,批准逮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69件88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产权保护、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慎重对涉案企业负责人、科技人员适用逮捕措施,1-11月,不批准逮捕4995人,同比增加49.37%。监督和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合法财产做法,确保各类涉企、涉科技领域案件得到依法、稳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