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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032件,同比上升138.55%。审结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49件,同比上升100.96%。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134件,同比上升127.12%,抗诉案件再审改变37件,同比上升131.2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4件,同比上升92%,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57件,法院采纳率为70.6%。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43件,同比上升91.62%,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30件,法院采纳率67.06%。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9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6件。强化执行活动监督。1-10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43件,同比上升91.62%。法院采纳230件,同比上升45.57%。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农民工讨薪、支付赡养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支持起诉案件339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570余万元。开展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省检察院将查办虚假诉讼作为推动基层院转型升级的着力点,提高基层民行监督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