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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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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省检察院制定《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发文执行。11月,全省各级检察院完成3030名员额检察官的等级确定及1182名员额检察官的按期晋升工作。协同省法院在按照相关政策明确法官、检察官助理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市县两级院启动检察官助理任命工作,市县两级院累计任命检察官助理1811名。通过《黑龙江省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结合内设机构整合,推进非业务部门的未入额检察官和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向业务部门流转,充实检察官助理队伍”相关内容。
  内设机构改革试点 对全省先期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探索的鸡西市检察院等相关试点院的探索情况梳理分析,研究起草《黑龙江省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形成实施方案,在全省3个市分院和47个基层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扩大试点工作。50个试点院减少内设机构210个。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