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 全省公证机构办理涉农公证8万余件。全省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转制为事业体制,改革完成率100%。在全省选定3家公证机构成立合作制。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公证行业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意见》。指导公证机构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省6个市7家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指导全省公证机构优化公证服务,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7家公证机构作为试点机构,办理公证事项9200余件。开展公证延时服务,全省公证机构实行每周双休日工作一天制度。拓展创新“三农”领域公证服务,与村委会、乡镇政府建立咨询服务联络点,实现市区乡镇公证法律服务全覆盖,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参与政府拆迁、政府招投标、企业改制、安置房改造等领域,全省公证机构办理拆迁安置协议等公证27000件,现场监督公证6716件。开展“公证敬老月”活动,举办老年群体专项法律宣传活动58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3750人次,免费为老年人草拟委托书、遗嘱、财产相关合同等2.7万份,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公证遗嘱2300件,免收公证费120万元。引导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全省公证机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1617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76000件。继续深化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公证合作,畅通对俄公证交流合作渠道。绥芬河市公证处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公证处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全年,全省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17.5万件,同比增长38%。其中,办理对俄公证19800件,同比增长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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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敬老月”活动 (省司法厅 提 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