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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9393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1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法律援助列为2017年省政府30件民生实事,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全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暨“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到13个市(地)和28个县(市、区)督导检查。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安全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省法院共同召开律师调解试点启动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会,在全省98个看守所和192个人民法院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与省人社厅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常态化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百日维权送温暖”活动。聚焦特殊人群,在全省开展“敬老月”、助残日等法律援助系列宣传维权活动,提供专向优惠服务。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与省财政厅重新修订下发《黑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办案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3倍。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2017法律援助龙江行”大型公益活动。全省“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被《黑龙江法制报》评为2017年全省政法系统十大法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