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省人防办开展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保留规范性文件6个;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深化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权力进行清理,省级人防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下放到市(地)。坚持依法公示,开展了“双公示”自查工作,在“黑龙江省人防网”“信用黑龙江”网站公布了“双公示”目录。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定了《省人防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任了法律顾问。联合省财政厅、住建厅对部分市(地)人防工程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全年接到群众上访20余次,均依法依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