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改革
重点领域改革
“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 推动煤炭和钢铁去产能。全年退出煤矿5处、煤炭去产能76万吨,主动压减并封存粗钢产能65万吨。通过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严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发展跨界地产等措施,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成效明显,商品房库存比2016年底减少125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降至16.2个月。印发了《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关于清理规范一批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通过税收优惠、清理涉企收费、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降低运输成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等措施,为企业降成本227.1亿元。
“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7批取消下放行政权力244项,分5批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59项。向哈尔滨新区放权23项,向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放权17项。哈尔滨新区开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省实行“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继续做好矿产资源、集中供热热源、新能源等领域市场化公开招标。推进多宝山1、2、4矿带整体开发。招标确定鸡东县永安硅藻土资源与建材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继续做好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投资主体招标工作。市场化配置光伏发电计划指标60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27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1.2万千瓦。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 制订全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选择17户出资企业子公司进行混改,11户子公司已完成任务。建龙集团入主北满特钢完成混改重建。龙煤集团改革脱困工作继续开展,明确子母公司功能定位,完成第二批组织化转岗分流,在册职工减至14.3万人,企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1亿元,同比减亏盈利42亿元。推动森工国有林管理体系、企业经营体系与社会管理体系分开,24个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已全部挂牌。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主体任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首批转企改制单位49家,年度收回经营事业单位空编1447名。梳理出承担行政职权省直事业单位97个,黑河市及北安市、孙吴县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国家级试点通过中央编办评估验收,推进牡丹江市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省级试点。
民营经济发展 实施非公经济发展3年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扶持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41.4万户,同比增长7.2%,实有市场主体210.9万户,增长9%。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其中组织制造业企业竞争力提升培训211期,培训企业家及专业人员2.2万余人次。全省非公经济总量8634.6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省CDP比重53.3%,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