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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


  精准脱贫取得成效 全年30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其中,国标贫困人口脱贫16万人。省级财政落实资金12.1亿元,专门解决10.9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共比对核实C级、D级危房和无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10.6万户。共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7.1万户,占认定总量贫困户的67%。加快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全省建成和在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05座,总装机容量369兆瓦,帮扶贫困户7.5万户。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注重利用新业态吸纳就业,新增就业中三产占比达72.5%。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1万人,完成年计划1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1%,低于控制目标0.2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40元/月和3780元/年。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增长6%和4.5%。医疗保险待遇向贫困人口倾斜,在提高门诊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基础上,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不低于1万元降低至6000元,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55%。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平均达到903元/月。
  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专项规划,化解“择校热”“大班额”。累计投入61.3亿元实施全面改薄工作,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65个县(区)一次性通过国检。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近40万人。全省中小学校宽带互联网接入比例达到86.5%,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80%。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总面积22.5万平方米,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各高校普遍开设双创课程。4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全省12所高校与俄罗斯13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26个,涉及专业17个。
  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 新建和改扩建市县两级文化场馆32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44个、数字文化服务点61个。举办全省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举办社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5000余场。
  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向社会开放的公立医院全部实施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制订实施了《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共组建医联体368个,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全省三级甲等中医院和45个二级中医医院建设康复重点专科50个、康复中心5个。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全省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9.48%。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抽检监测,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稳步攀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推进 全省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4万套,开工率102.8%,基本建成28.2万套,完成投资326亿元。四煤城采沉区棚改累计建成14.2万套,超额完成“14.05万户采沉区棚改三年全部改造完成”的任务目标。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已竣工7.1万户,完成投资36亿元。
  “平安黑龙江”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1.9%,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2%。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