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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


  推进“以地控税”工作,抓好油田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落实,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测算,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推行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发《黑龙江省印花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车船税信息平台建设和与保监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税收执法大督察等工作,通过深入查、彻底改、建机制,有效整治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了制度机制。建立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成立风险管理团队,建立风险指标模型,推行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在5个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深化国地税合作,51项合作项目全部完成。联合共进政务大厅44个,互设窗口113个。联合开展进户稽查255户企业,政策宣传和辅导1417次。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