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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创新改革

统计管理

统计创新改革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黑龙江省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有效落实改革任务。按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黑龙江省制定印发《县级经济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各市(地)全面试行县级经济统一核算;完成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全省各市(地)已全面开展试填;在全省范围开展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正式开展调查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完成财务支出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为正式开展投资统计改革积累经验;落实《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完成研发支出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改革;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起草《黑龙江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经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完成2016年度各市(地)绿色发展指数测算工作;推进“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拓展“三新”统计范围,增加了“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新、互联网平台等方面的内容;组织测算2016年度黑龙江省“三新”经济发展成果,为进一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和推动“三新”经济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研究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建立满足黑龙江省需要的地方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全口径电子商务统计方案;探索构建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初步建立多部门基本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