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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监管

市场主体监管


  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4.4%,在上年企业年报公示率达88.88%的基础上提升5.5个百分点。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6.7万户。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基本建立,截至2017年底,省级层面参与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达到47个,已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的行政许可信息13.9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8万条。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系统内部抽查企业1.2万户,抽查检查企业比重达到3.4%,结果公示率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