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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监测

抽检监测


  明确了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督抽检分工,市(地)、县(市、区)食药监局在地方财政的支持下解决了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完成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万批次,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万批次。核查处置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262批次、经营消费环节不合格食品235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组织实施了药品监督抽检,完成药品抽验1.02万批次,省内在产的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核查处置不合格药品204批次。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发布监督抽检公告66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年完成2456批次,核查处置问题食品127批次,任务完成率100%。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2万份,其中,新的一般报告1.7万份,严重报告218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983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263例。及时预警处置了15例群体用药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