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发展
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发展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广泛招募战略投资,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完成黑龙江省国资委参股企业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指导推动龙煤集团改革脱困取得初步成效。积极督导龙煤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龙煤集团实现了当期现金流平衡。研究提出解决和平邨宾馆稳定、生存、发展的意见,经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委托建设集团管理,实现了和平邨宾馆平稳运行。就贯彻落实《东北地区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牵头制定《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将作为未来3年黑龙江省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方案。研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形成省属“僵尸企业”处置方案,确定了积极稳妥处置的工作思路。省国资委重点处置两户:退出大连滨海公司国有股权、批复中煤国际公司实施依法破产。推动公司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制订混改实施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深入企业督查、现场办公、签发催办书等措施,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全年完成11户子公司混改,9户子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推进大庆油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成立省政府工作组,深入大庆市调研,指导油田与市政府对接,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截至2017年底,大庆油田供热、物业分离移交已与市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问题。完成全省792户国企、1.75万名教师共3.42亿元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推进鸡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形成试点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基本明确试点范围,完成了试点分类、资金测算等基础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协调哈尔滨将哈煤机1.57亿元拆迁补偿款全部拨付到位,收回财政垫付改制成本及利息4904万元。较好落实哈尔滨亚麻厂3·15伤员费用、佳煤机改制职工安置费用,做好退休职教幼教教师、退休高工、医师等群体的上访接待及解答工作。推进哈尔滨铁路局所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配合驻黑龙江省央企剥离办社会职能,统计全省市政、街道、办事处、消防、教育、医疗等企办社会职能移交等方面工作。全面完成黑龙江省国资委承担的省委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2017年,主要承担的推进龙煤改革脱困、北钢破产重整、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制改制等项改革任务均全面超额完成。牵头制订13户出资企业改革目标责任书并指导督促落实。做好组建大集团服务工作。牵头审定产权交易集团组建方案并上报省政府。积极参与粮食产业、龙裕、交通等集团筹备组建工作,对组建方案、章程制定给予指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