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 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国家下发的1.6万公顷、10856个监测图斑开展内外业核查认定,最终变更地类面积1.2万公顷并通过国家核查,夯实全省土地审批监管基础。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编制《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完成东宁市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共调查地块7726个、面积7116平方千米,调查方法、手段及成果为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铺开提供参考。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选定齐齐哈尔市曙光村等6个单位开展农房补充调查试点,探索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模式。共调查房屋等建筑物2.5万个、宗地4739宗、面积8.5平方千米,建立试点地区权籍调查信息系统。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基本完成全省132个县(市、区)的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共移交电子资料967万份、纸质资料449万份。完成123个县(市、区)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比例为9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80%的目标任务。全省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信息平台,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31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5万份,上传登记信息116万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全省累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70万户、1.2万宗,比例为69%,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工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全流程集成服务。截至2017年底,132个县(市、区)全部实现集成服务,全省平均办证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法定时限减少67%,群众跑路次数由5次减为2次,彻底解决了群众跑路多、排队长、办证慢等问题。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确权试点。承担了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国有重点林区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齐齐哈尔市共划定135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完成全市7718平方千米自然资源的外业调查工作。大兴安岭选定塔河县及塔河林业局开展试点,完成92.4万公顷自然资源调查,形成《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引》初稿。完成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核心区域7000余平方千米的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张忠 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