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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推进信息公示。2017年是黑龙江省将年检制度改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指南》和一系列相关制度,并进行推进,取得成效。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省应公示矿业权2543个,实际公示2351个,公示率为92.45%。其中,应公示探矿权821个,实际公示767个,公示率93.42%.应公示采矿权1722个,实际公示1584个,公示率91.99%。开展抽查工作。截至2017年底,市(地)国土资源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抽查两种方式,对177个矿业权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7.53%,完成了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规定要求。在实施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中,各市(地)国土资源部门经认真调查核实,将无故不按照规定填报公示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161个矿业权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探矿权55个、采矿权106个。按问题归类,其中未按规定日期填报公示信息的138个、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6个、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17个。

(黄龙 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