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管 地质灾害管理 2017年4月,贯彻落实国土部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6月6日,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4月末,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野外核查工作,核查点数2189个。4-7月,省国土厅组织人员分4个汛前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地)、县的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并对监测、值班、速报和应急避险等工作进行落实。5月16日,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强调组织机构建设,明确防治责任主体,部门职责分工,巡查、速报、值班三项制度和应急指挥系统。7月21日,完成《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特别防范隐患点应急手册》的发放工作。7月20日至9月20日,黑龙江省进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状态。6月中旬至7月上旬,对全省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特别防范点进行了巡查、检查和督导。重点监测地质灾害特别防范点19处,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短信78次,联合省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2次;及时设立和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充分运用“4·22”地球日、“5.12”减灾日、“6·25”土地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自救能力。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 全省共有乙、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及乙、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130家、253项。2017年,通过省政府网上审批申报资质57个。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完成《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调查确定,全省共有各类非油气矿山6867座,其中,在建矿山66座、生产矿山1624座、闭坑矿山75座、废弃矿山4312座、政策关闭790座。全省矿山破坏土地面积8.14万公顷,已治理恢复土地面积1.35万公顷,尚未治理土地面积6.79万公顷。全省已建成开园国家矿山公园4个。
古生物化石及地质公园保护 督导青冈猛犸象一披毛犀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协调牡丹江海关,将其收缴的古生物化石约179.3公斤移交省地质博物馆收藏;批复年度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省级投资项目1项,资金500万元。省凤凰山国家地质公园获中央财政项目拨款636万元,地方匹配资金160万元。全省现有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家地质公园6个、省级地质公园24个。
地热、矿泉水管理 2017年,完成16个地热勘查项目,探明地热田12处,全年全省矿泉水水源地年度检测备案企业32家,合格率100%。
地质环境监测 2017年,地下水水位监测点306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149个,其中,国家级地下水水位监测点93个,国家级地下水水质监测点53个,地下水监测控制面积118200平方千米,基本形成了覆盖松嫩平原部分地区及大中城市主要地区的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李丹丹 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