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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8月1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7个部分、30条内容,就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立联合督察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事故预防、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解读《实施意见》,免费发放宣贯手册1万册。将《实施意见》细化分解为60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部门。把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地)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强化督办检查,强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