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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7年,黑龙江省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为省政府安委会23个重点单位分管领导。筹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大检查工作及时部署,提出要求。充分发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协调力度,抽调消防、交通、住建、质监、煤管、煤监等部门人员,组成8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共抽查检查15个市(地)级政府(系统)、30个县级政府、99个部门和138户企业(单位),发现隐患问题1439项。在《黑龙江日报》分4批公开曝光84户企业的350项隐患问题,在各类新闻媒体持续播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1000余条。开展大检查工作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省政府对地(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落地见效。大检查期间,全省共排查重大隐患222项,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2起,关闭取缔54家,停产整顿205家,暂扣吊销证照8家,罚款5006.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0人,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188家、9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