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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省安监局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下发安全生产联合督察方案,协调组织省公安厅、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煤管局、黑龙江煤监局以及省法院和检察院组成4个督察组,针对隐患整改情况、政府相关工作过程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进行督察,共抽查检查18个县级政府、23个市级部门、35个县级部门和49户企业(单位),发现隐患问题230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煤矿事故结案,司法机关采取措施3人,党政纪处分33人;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瓦斯爆炸事故后,省纪委责令鸡西市委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对鸡东县委在全省通报批评;分别给予鸡西市委市政府3名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诫勉谈话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