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
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
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省农业开发办为建成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的牵头单位。省农业开发办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等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研究资金和项目监管措施,突出“水利、农机、科技和生态”四条主线,统筹开展项目建设,全省共落实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87.6万亩,共投入财政资金76.1亿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84万亩,投入财政资金10.83亿元。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将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统筹谋划,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