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材工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要求,黑龙江省结合建材工业发展实际,在征求、采纳了13个市(地)、省农垦总局及17个省直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黑龙江省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黑龙江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期间停止熟料生产。组织相关市(地)工信部门和有关熟料生产企业对2017—2018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市(地)工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梳理全省水泥行业基本情况,将水泥工业发展以及冀东水泥等5个项目情况上报省政府。迎接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联合督查组对黑龙江省水泥、平板玻璃的专项督查,并提供相关汇报材料。按照国家环保部等5部委《关于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配合委内相关部门对全省水泥企业重新进行核查,并按照要求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落后产能进行了彻底淘汰,相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已上报工信部。按照要求,开展了全省建材行业“老字号”企业筛选等工作。
(丁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