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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2017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9月建立了以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省长为组长,商务、国税、工商、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复制推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2016年11月16日,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组织专人赴辽宁省商务厅学习自贸区申办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制定实施的各项政策制度。辽宁省政府在第四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期间到黑龙江省举办了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推介会,辽宁省商务厅自贸办负责人介绍了辽宁省自贸试验区经验。2017年7月中旬,省商务厅、省编办、省贸促会、相关市(地)、哈尔滨新区中保税区、哈尔滨中保税区、绥芬河中保税区赴辽宁省、上海市两地学习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并形成《关于赴上海市、辽宁省考察学习自贸试验区改革工作经验的调研报告》报送省政府。推进哈尔滨综保区各项建设。综保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共完成投资19.32亿元,一期围网全部封闭,园区已经实现“七通一平”。2017年3月10日正式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十部委验收。2017年5月2日,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海关关区代码正式投入使用。推进B型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工作。2016年11月,省商务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拟同意牡丹江、黑河两地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请示》,2017年6月29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四部委正式批复建立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面积为0.1566平方千米。8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四部委正式批复建立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面积为0.3257平方千米。牡丹江的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大部分,洽谈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有30余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