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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金融业态

新型金融业态


  截至年底,全省有小额贷款公司374家,同比减少16家,机构覆盖全省13个市(地)和74.6%的县(市)。贷款余额249.3亿元,其中,“三农”和小微贷款余额156.8亿元,占比62.9%。小额贷款行业成为主流银行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平稳。全省有法人融资担保机构180家,同比增加5家。其中,国有机构63家,占比35%;民营机构117家,占65%;融资担保责任余额593.8亿元,按净资产计算融资担保平均放大1.48倍。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占全省业务总规模的70%,融资担保服务准公共产品属性初步显现。典当行业回落。截至年底,全省有典当法人企业252家,同比增加1家,机构覆盖全省13个市(地)及54.7%的县(市)。全年,实现典当业务笔数9113笔,同比下降23.8%。典当总额118215.09万元,同比下降25.5%。年底典当余额81343.96万元,同比下降21.0%。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行业内部,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缺乏专门法律法规。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监管及其自身的发展和权益维护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更容易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在“新常态”下可持续发展能力普遍不足,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急需提档升级。市场环境亟待规范。市场上存在大量以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贷款咨询公司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融资活动机构,极易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