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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建设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建设


  全省建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建设考核、督查、奖补和问责机制,年内规划26个任务县(区),有21个通过国检验收,剩余5个通过整改,完成建设任务。全省144个建设任务县(区)有112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验收,占比77.8%,在全国同类省份中处于中上水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厅局任务分工方案,印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6-2020)》《黑龙江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