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
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
按照国家、省两级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针对志书编纂工作进度加快,第二轮志书陆续进入评议、终审、出版阶段的新情况,强化依法治志,采取依法督查等有效举措,强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志书编纂质量,对省志书终审专家库进行调整,编纂出版《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文献选编》。2017年对《黑龙江省志》分志进行重新规划,由原来的100部调整到99部。全年组织召开《黑龙江省志·电信志》等11部志稿评议会;先后与各分志责任副总编、责任编辑组织召开《黑龙江省志·民主党派志》等10部志稿终审会议,10部志稿均通过终审;《黑龙江省志·妇联志》《黑龙江省志·科学技术志》《黑龙江省志·公安志》《黑龙江省志·物价志》《黑龙江省志·旅游志》《黑龙江省志·电信志》《黑龙江省志·石油工业志》出版发行。各市(地)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有序,组织召开《鸡西市志》《大兴安岭地区志》终审会议;对《黑河市志》进行评议,对《伊春市志》评审会进行筹划。在评审市(地)级志书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县(市、区)级志书的评审指导工作,参加《爱辉区志》终审会和《汤旺河区志》评议会,对《密山市志》评审阶段志稿进行审改。截至2017年底,黑龙江省规划志书为省志99部,市(地)志13部,县(市、区)、局志143部。其中,省志志稿编纂20部,完成初稿16部,评审45部,出版18部;市(地)、县(市、区)、局志正在编纂17部,志稿评审46部,出版93部。全年完成5部县(区)志书的备案工作,已完成县(区)志书备案5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