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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治理

生态治理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生态治理模式。在黑土地保护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上,谋划打造嫩江流域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与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合作建设生态农业科研示范基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建立全省首家黑土保护院士工作站。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上,对秸秆资源化利用作出全面部署,建设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9个、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20个,处理秸秆17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4%;探索实施多种处理模式,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5%,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成为全国首批3个“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之一,高标准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创建任务,全市生态创建水平达到省级以上标准。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完成交办案件126起、查处问责141人。科学编制《齐齐哈尔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全面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完成整改问题204项。深化网格化监管,围绕污水处理、大气治理、重点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环境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燃煤小锅炉667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万余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占87.9%;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整治,全市地表水Ⅲ类以上水体比例提高16.7%;推进农业“三减”行动,化肥、农药、除草剂施用量减少5%以上,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农膜回收率达到70%以上,全市保护性耕作面积238.3万亩,耕地酸化、盐渍化、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