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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


  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教育、卫生、城建、环保等民生领域投资持续增长。全县高考二表以上上线1116人,重本上线430人,本科上线率70.9%,稳居全市4县4区首位。在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高中等学校完成10项教育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改善教学条件。调配教育资源组建第三高级中学,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投资8060万元,对市政道路进行改扩建,改造幸福干渠,扩建天府公园,维修给排水、供热管线,完成调峰热源工程建设。投资8616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改造道路,绿化环境,安装路灯、栅栏,打造3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宝清县被省委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朝阳乡红日村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联体和分级诊疗体系。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医保报销部分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完成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建成全省首家充气膜结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在县城西郊异地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投入使用。建成5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添置设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完成绿化造林800公顷。针对境内河流落实河长制,推进县乡村三级水源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开展检查190余轮次,炸毁填埋非法采煤窝点28处,处理非法采砂采石行为24起。全县有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1004户1992人。全年兑现贫困户医疗报销资金约430万元,共为贫困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教育助学等各类救助资金153万元。设立扶贫风险补偿金,共发放扶贫贷款4771.5万元。投资2500万元,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05户、饮水改造227户。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标准。城镇新增就业46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9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为526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869万元。

(刘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