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城乡建设
2017年,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市主要创建任务,伊春区荣获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特殊贡献单位称号。投入4200余万元,硬化路面6.5万平方米,铺装路缘石5000延长米,改造老旧小区12个,改造既有住宅外立面10万平方米,购置大型干吸式道路清扫车10台,增设分类果皮箱660个。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乡村建设投资规模、惠民范围前所未有。投入1700万元,改造乡村砖瓦房、泥草房929户,改造通村道路9.6千米,维修巷道1.25千米,新建桥梁3座,新修排水渠2650延长米。绿化美化提档升级。完成锦绣山水公园花海、翅龙湾大街等绿化项目37个,栽植乔灌木6000余株,草本花卉32.9万株,铺种草坪6.3万平方米。新装城区路灯319盏,改造居民小区庭院灯1535盏,安装串灯、网灯等景观灯4410串、1700片,城区绿化亮化品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