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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通过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使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完成更新造林2400余公顷,森林抚育1万余公顷,防治有害生物面积6000公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格执行《资源管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查处资源林政案件98起,处理涉嫌违法人员117人,回收侵权林地287公顷,完成退耕还林30公顷。对500余公顷土地进行确权认证。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应急和扑救体系建设,投资35万元为林场(所)建设防火管理用房34处,实现连续19年无森林火灾。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全区15条大小河流全部设立河长、河段长。全面开展巡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