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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落实天保二期任务,全年完成育苗54亩,造林6000亩,森林抚育17万亩,病虫鼠害防治8万亩,义务植树6.5万株,栽种花草5公顷,查处涉林、偷猎等违法案件30起。强化森防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新建510平方米长城标准化住防点,在各林场安装森防视频系统,整修防火公路38千米、桥涵15座,实现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有4个林场晋升为“美丽森工生态林场(所)”。实施河长制,依法抓好大气、水体、土壤、动植物等自然环境保护和城镇污水、垃圾、噪声无害化处理及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区(局)生态建设在低碳、循环、绿色道路上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