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 加大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投入,年初承诺的11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全年新增就业人员994人,累计安置公益性岗位820人。“五项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发放社会保障卡3万余张。8317名厂办大集体人员通过身份认定,其中2581名退休人员相应待遇得到落实,对符合政策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偿金9144万元,补发退休金8430万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296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228人。救助困难群众467人,发放救助资金217万元。兑现了抗美援朝老兵生活补贴。50户困难群众入住公租房。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永红小学获得省级“平安示范校园”荣誉称号,发放助学金16.2万元。投资55.6万元,完成2所学校录播教室建设。妇幼保健中心和疾控中心加快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达5130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953份,为2600余名群众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完成红建示范型社区主体工程,改建1000平方米的育林社区交付使用,新立中心社区获得“国家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举办纪念新青林区开发建设60周年活动,编辑印制了文集、图册,制作纪录片和旅游专题片。《新青林海过大年》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极大地提升了新青的知名度。《新青年鉴(2012~2014年)》合订本获得全省一等奖。推进“法治新青”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临街便民。兴安司法所获得省级“示范司法所”荣誉称号。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社会综治力度加大,治安防控成效显著。
(王长青 赵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