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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


  始终把惠民生、促和谐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用在民生建设上,为人民群众把好事办实,实事做好。持续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综合办公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职工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7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3157.3万元,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救灾款、临时救助金、慈善救助金302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133.87万元;为失独父母和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96.5万元。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一对一”精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社会保障帮扶等途径,原有省标贫困户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