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程地质勘察
第二节 工程地质勘察
一、区域工程地质调查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大多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性调查中完成,详见“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普查”所述,不再赘述。专项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工作局限于少数城市。
1987年第二水文队提交1∶100万《黑龙江省工程地质远景区划报告》,介绍黑龙江省岩土体类型与特征,叙述区域稳定性,总结外动力工程地质现象,进行工程地质区划评价。
1987~1988年第二水文队提交1∶5万《哈尔滨市幅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平房幅工程地质勘查报告》,阐述哈尔滨市区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区评价,指出工程地质问题。
二、工、民建工程地质勘察
1986~2005年,实施工、民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数以万计。从哈尔滨大型城市到乡镇机关、单位办公楼,民宅、厂房地基工程地质勘察,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微波塔基、中、小型水利设施以及矿山建设等建筑地基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标准1994年之前按“GBJ7-89”标准执行,1994年开始按“CB50021-94”标准执行。具有资质工程地质勘察单位众多,工程地质勘察队伍以地质系统为主力。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为具有甲级资质工程地质勘察专业队伍。土工试件样品测试以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第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实验室、黑龙江省工程物理力学研究所实验室为权威测试单位。
20世纪80年代后期民宅、办公楼、教学、宾馆等楼址工程地质勘察,约占总工程地质勘察项目90%以上。以8层以下低层楼址地基工程地质勘察为主,哈尔滨等大型城市部分为高层建筑楼基工程地质勘察。
1986年后工业建筑场地工程地质勘察转移到电力工业、水利设施、交通、通讯、供气、供水、采矿业等工程地质勘察。
1986~2004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下属各工程地质勘察队完成楼址工程地质勘察有哈尔滨市地矿小区、山水宾馆、微波通讯大楼(高层)等,阿城市万米大楼、依安师范教学楼、体育馆、黑河市培训中心等,遍布全省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北安、尚志、方正等大、中、小城镇达数千项。城区较密的楼址工程地质勘查,基本查清不同地貌单元地基土层空间分布与工程物理力学特征。积累城镇地基土层工程物理力学数据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1986~2005年,在矿床水文地质勘察同时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共完成大、中、小型矿床350项,评价各矿床工程地质条件,总结工程地质问题。
1987~1989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进行通河、汤原、北安、虎林、嫩江、富裕等各微波站塔基工程地质勘察,提供各站基础设计工程地质依据。
1988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提交《1∶50万北水南调工程黑龙江段的综合评价报告》,论证评价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尼尔基、大来2个水库基本工程地质条件。
1989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提交《哈尔滨核供热站初选厂址安全分析报告》。
1991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勘查所完成牡丹江市煤气气源厂工程地质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