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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

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


  1988年11月,石油管理局组织400余人,首次对油田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统计,基本理清全局土地面积及其分布状况,并划定土地类别,规范土地档案管理标准,组建土地档案1947卷。
  1989年,石油管理局集中力量查实历年征地凭证,广泛征询有关知情人,将残缺不全的144份土地档案整理成卷,全油田1695份土地档案实现规范管理。按油田建设、矿区建设、农副业用地三大类,基本理清油田48万亩土地分布情况,明确所属各厂、公司地界。协调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以及德都县、五大连池市相关部门,经过三次划界、落界,确定局农场土地使用界限92.5千米,总面积205550亩,其中耕地110379.6亩。
  1990年,石油管理局会同大庆市政府组建联合划界工作组,利用50天时间,通过实地丈量,确认黑龙江省人委党组1963年划拨给大庆油田的“七场二队”土地面积为82.22万亩,圈定界长178千米,埋设界桩475根。依据国家以及中石油总公司土地档案管理标准,对1986年以来形成的2952卷土地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所属28个厂(公司)的1909卷土地档案(占土地档案总数的64.7%)通过一级验收,档案准确率达100%。
  1991年,石油管理局结合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会同大庆市大同区、红岗区、让胡路区、三环企业总公司以及齐齐哈尔铁路分局等单位,先后对局属30多个二级单位的用地与所在区、镇、村、屯相临地界进行现场划界确权,共确定土地权属面积58000多亩,埋设界桩,并在当地地方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清理局外单位与个人非法占用农场的土地,追回耕地800多亩。1992年,在大庆市辖区进行城镇土地确权现场踏查指界1936平方千米,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44.9平方千米。
  1993年,根据中石油总公司总体部署,开展土地清产核资,核实局属土地面积179万亩,其中油田建设实际占用土地108.9万亩。
  1994年,与讷河县政府就局农场土地界限达成协议,完成土地确权26.88平方千米,其中24.28平方千米油田建设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划定所属采油五厂、七厂、八厂、九厂和设计院、研究院、试油试采公司等7个单位共166269亩油田建设用地管理责任区。
  1995年,按照中石油总公司部署,石油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地产评估中心对油田建设用地开展评估,共完成1035宗土地的估价,总面积30127亩,土地评估资产总值逾3.98亿元。
  1997年,油田着手办理土地使用证,共办理2000余套,确权面积87万亩(其中杜尔伯特、安达、肇源颁证面积分别为1.2、8.5、5.2平方千米,红岗区、大同区颁证面积分别为30.5、4.7平方千米。同年,油田开展土地使用情况普查工作,初步摸清全局土地使用面积204万亩,其中基本建设用地136万亩,矿建用地7.6万亩,农业用地39万亩,其他用地21万亩。
  1998年,大庆水库林甸段、庆林园、龙南地区、宏伟化工区和大庆石油学院等地段(区)经确权取证,确权土地面积20平方千米,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162套。绘制完成大庆油田石油用地地形图,对油田合法在用土地总体布局做客观翔实的图解。同年7月,国务院相关负责人就黑龙江省人委党组1963年划拨给大庆油田的“七场二队”82.22万亩土地做出批示,并派工作组协调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99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1999]106号文件确认:“土地来源合法,原则上应认定大庆石油管理局享有该82.22万亩土地使用权。”2000年,82.22万亩土地确权外业调查全部结束,内业整理完成97%。绘制地籍图纸663幅,数字化地形图纸682幅,确定永久性控制点2600个,测定界址点4800个。同年,油田地籍管理实现信息化。2001年末,油田82.22万亩土地确权实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一次到位。
  2002年,油田公司与石油管理局联手实施油田土地使用状况调查,查实在用土地96.38万亩,绘制地图20000余宗,附界址点成果表及相关资料2000余册,进一步健全油田在用土地档案。
  2003年,油田会同大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确权登记安达县人民政府1965年以来拨给油田的萨南萨中地区“二十万亩”(实为13.9万亩)土地,大庆市政府核发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683本,确权登记土地总面积11.7万亩,40年悬而未决的土地权属问题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