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社会组织建设 2018年,黑龙江省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村委会换届选举、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圆满完成,全省8967个行政村有8890个完成换届选举,完成率达99.14%。印发《关于建立省级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项目库的通知》,将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团结村等100个村纳入省级村民自治试点项目库。完成全省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利用特别法人地位依法依规履行民事活动。社区建设成果丰硕,哈尔滨市道里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县级示范单位”,甘南县兴十四村等4个农村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村级示范单位”,引领全省农村示范社区的创建。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底,全省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8557家,同比增加11.8%;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社会组织作用凸显,449个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1.13亿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34.29万贫困人口受益。
(国昕 王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