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2018年,黑龙江省划定生态红线总面积14.3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31.6%,保护了全省54.1%的森林,56.2%的河湖、湿地和27.5%的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全年,全省共完成造林7.8万公顷,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全省绿化村屯1453个,绿化道路1110.9千米;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15个,义务植树株数2207万株。完成三北工程5.06万公顷,培育苗木12亿株,完成三北防护林补植、补造和退化林分修复0.67万公顷,完成育苗面积0.67万公顷,采集林木种子13万公斤。通过落实草原禁牧制度,对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进行生态保护修复。2018年,全省草原面积13.8万公顷。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平均为82.5%,较上年高2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5%以上草原面积占比77.3%。全省湿地保护率由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38.8%,提高到50.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累计退耕还湿2.36万公顷。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及春秋两季开展林蛙、候鸟等野生保护专项行动,GEF老虎保护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全年全省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为2012年新空气标准实施以来最优。对全省211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推进53个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厂进行整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72个省级工业园区中有69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3个无工业废水排放的园区生活废水做到收集处理2018年,国家“水十条”考核62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1个,达到2018年水质目标断面51个,达标率82.3%。

(何芬 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