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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与保障

机构编制管理与保障


  做好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对省委办公厅等8个部门职责进行优化加强。优化政府职能,对自然资源厅等18个部门职责进行调整,为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增加行政编制。为深入推进哈尔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结合机构改革对省人社厅等10余个部门事业单位职责进行调整优化,统筹调剂编制成立省通信技术支撑中心、省生态遥感中心。配合做好省机构改革专班人员转隶组工作。
  严格执行省委编委2018年度严控编制有关要求,对451个机关事业单位政策内用编进行复核备案,结合改革进度对部分事业单位用编提出意见。结合探索建立省直行政编制周转池,积极研究改革超编单位人员消化过渡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实名制日常管理服务水平,落编减员和人员信息修改等业务均实现了即时办结。
  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纳入2018年度市(地)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评范畴。落实中央编办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意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机构编制问题的预警提醒、采集录入、分级审核、动态跟踪、审批联动和销号管理。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培训走进“龙江网络特色课”。打造“阳光编制”,人员名册集中统一上网。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有关案件查办得到了中央编办的肯定和表扬。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执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指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累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98次,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执行中央编办核减占编“吃空饷”单位空编有关要求,在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