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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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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牵头起草1部地方性法规,参与2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清理废止2部法规,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项“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起草1个决定草案和1个党组文件,开展1项执法检查、1项代表视察、3项执法调研。助推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牵头起草《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推进《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和参与这两个预备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两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发现关于路网建设,停车难,非法营运,遏制酒驾、醉驾、毒驾高发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9个方面、51项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协助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及开展相关调研,起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视察,着眼于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和推动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审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5件,其中包含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1件。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9人次、省人大代表36人次参与内司委相关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