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
省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配合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意见8件。落实“定向结对联络制度”,全省三级法院登门走访代表委员3274人次,邀请视察法院3716人次,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3526人次。最高法院组织广东、广西、湖南、海南4省31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省法院执行工作。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各级法院审委会456人次,参与讨论重大案件703件。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85件,依法改判、调解、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112件。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26件,作出判决1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中国法院网“大法官留言”和黑龙江法院网“院长信箱”群众留言来信537件次,线上、线下回复率100%。召开新闻发布会977次,接受舆论监督。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支持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推进司法公开。全省各级法院累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49.5万份、审判流程信息173.7万条、执行信息60.2万条、庭审直播录播5.8万件,黑龙江法院网点击量5.4亿次,省法院官方微博粉丝209万人,微信关注用户12万人。推行院长开庭直播,三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庭审直播29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