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管理
公证管理
全省公证机构办证量45.2万件,同比增长5.99%。全省公证机构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现公证法律服务在乡镇、村屯全覆盖。各地公证机构参与政府拆迁、政府招投标、企业改制、安置房改造等领域,为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戈维申斯克市设立全国唯一一家国际公证法律综合体。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召开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阶段性总结会议,印发《关于全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方案》。健全和规范公证各环节工作标准和要求,印发《黑龙江省公证质量评定标准》。开展公证“放管服”改革,印发《全省公证行业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公证行业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印发《关于调整公证执业区域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推行互联网+公证延时服务,所有公证机构实行周六正常工作制度。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将“最多跑一次”公证机构范围扩大至全省公证机构,将试点的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大至55项。印发《黑龙江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涵盖全省28类、165项公证事项,列举所需公证证明材料,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制发《黑龙江省公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