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被列为省政府33件民生实事,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145件,提供法律咨询8334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落实《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实现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与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鸡西市开展试点工作。选取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在市、县两级开展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机制试点工作。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载体,针对特殊群体不同法律需求,精准提供法律援助“套餐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将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确定为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确定牡丹江市为全国示范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为全省示范点,会同省委深改组养老产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开展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完成2017年度“中彩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1754件案件审理工作,申请案件补贴292.24万元。完成2018年度“中彩金”项目申请工作,与16家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并制定执行计划。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特别节目《中国法援在行动》首期播出黑龙江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2018法律援助龙江行”活动和“法律有情援助无忧”栏目。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研究院合作共建黑龙江法律援助研究基地。与黑龙江大学共同建立法律援助研究生志愿服务队伍,到律师资源较少的县(市、区)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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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签署合作共 建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黑龙江研究基地揭牌成立 (省司法厅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