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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黑龙江省首次组织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实施机考、分阶段考试。9月22日,举行客观题考试,设立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7个考区,19个考点,264个考场。全省网上报名15607人,实际参考12281人,参考率78.6%。3892人达到合格分数线,569人达到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10月20日,举行主观题考试。全省设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考区,4个考点,131个考场。全省3862人确认报名参加考试,占通过客观题考试人数的99.2%,实际参考3835人,参考率99.3%。全面加强全省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分工配合,省政府成立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副省长毕宝文任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司法厅厅长为副主任,12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深化对计算机化考试规律的探索,在全国率先制定法律职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操作规程,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编制计算机化考试工作流程表、突发故障处置流程表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表,确保考务工作人员能够应对处理考场突发事件。加大考务培训力度,制作考务工作流程卡和考试规程培训课件,司法部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使用。推行“人像识别”“净考”“违禁品查验”等措施,租用“隐形耳机报警仪”等新型设备,全面防范考试作弊。推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资格证书申领无纸化审核。

(于鸣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