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推进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上下“一盘棋”,遵循原则,公平公正,精细操作,逐级落实“三定”规定,派驻176个联络(督导)组,下发312份联络督导清单,制作1000余张工作图表,做到步调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顺利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共1086个新税务机构逐级统一挂牌工作,精简机构1688个,精简比例达到33%,924名领导干部由正转副,2万余名干部重新定岗定责,干部思想稳定,工作顺畅有序。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下辖13个市(地)税务局、3个直管税务局、147个县(市、区)税务局、844个税务分局(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3921人。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建立“5+1”工作模式,高质量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数据交接,扎实做好稳定征收方式、企业五险“填平补齐”等工作,确保各险种和非税项目平稳有序划转。全系统8000余名(次)干部“带电作业”,高效完成信息系统升级、金税三期并库工作,修订了457个征管业务事项,调整管户110余万户,保证内外衔接顺畅,申报缴税不受影响。同步落实增值税降低税率、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税制改革任务,确保税制改革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