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
2018年,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和任务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取得积极进展。
改革政策体系加快完善 筹备国企改革大会;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等7个国资国企改革文件,使国资国企改革文件达到25个,黑龙江省“1+N”改革文件体系基本建立;哈尔滨市针对员工持股试点、职业劳动关系等内容出台6个配套文件,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重点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龙煤集团持续深化子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和内部市场化改革,实缴税费36.3亿元,体现了改革成果;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国有重点林区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在移交1623项政府行政职能基础上,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步伐,2018年,完成产业总产值388.9亿元,同比增长8.5%。
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加快 全年共有16户省属企业子公司完成混改,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指标。龙煤集团七台河龙洋焦电公司转让70%股权引进民营投资,既恢复了生产,又增加了就业机会。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等驻省央企在推动混改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哈尔滨市全年完成25户国企混改,进度明显加快。齐齐哈尔市信用担保公司转让75%股权引进飞鹤乳业等三家民营资本,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省国资委具备条件的出资企业集团及所属法人单位全部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在2户省属企业集团、5户二三级子公司开展了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将出资人的6项职权授予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龙睿公司”)和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简称“交易集团”)董事会;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建立首批75人的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库。省国资委17户符合条件的出资企业子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双鸭山市13户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鹤岗、黑河等地也在企业公司制改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全省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龙煤集团权属公司、煤矿(厂处)“三项制度”改革初见成效;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辰能集团”)对现有9个部门进行优化重塑,将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调整挂钩;外贸集团、航运集团从总部入手,重新研究“三定”方案,推动机构人员瘦身健体,推进人事制度、干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哈尔滨市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原班子成员全部免职组建新领导团队,压缩中层管理岗位1/3,缩编员工岗位1/4,一举实现扭亏为盈。
“僵尸企业”处置初见成效 省国资委深入开展“僵尸企业”调查摸底,基本确定省属“僵尸企业”户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2018年,通过“僵尸企业”处置,累计妥善安置职工近4万人,占拟处置“僵尸企业”职工总人数的80%。外贸集团所属哈尔滨冷冻加工厂通过“僵尸企业”处置,回收资金9260万元。哈尔滨市全年处置完成“僵尸企业”14户。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展顺利 龙煤集团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职能移交地方工作形成总体共识,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成型。经过佳木斯、七台河、绥化、大兴安岭等市(地)共同努力,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全省地方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主体工作,涉及企业2541户,在册职工42.70万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5.83亿元。大庆独立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庆油田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签订正式协议;大庆市政府与大庆石油管理局签订企办院校、市政设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以及公共交通移交正式协议;鸡西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82户国企签订框架协议,涉及退休人员90349人,占总人数的94.0%;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安人员移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10年的遗留问题即将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