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职能 2018年,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牢牢把握职能定位,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持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监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省国资委在2017年精简下放15项监管权力的基础上,2018年又将市(地)级以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取得新进展。省国资委完成了团省委所属中青旅划归旅游集团,省水利厅所属3户水电站以及省接待办所属和平邨、花园邨、太阳岛三家宾馆划转建设集团等工作,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大庆市将10户粮食企业整合成立粮食集团,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实现全覆盖。经过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各市(地)的共同努力,2018年9月,顺利实现经济运行监测全面覆盖省、市(地)、县(市、区)3000余户国有企业的目标,为全省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撑。年度监督检查质量得到新提升。2018年,省国资委对167户二三级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占全部汇总单位的44.9%;累计检查资产1638.7亿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量的91.7%;形成年度监督检查评价报告15份,披露各类问题和风险54个,提出114条整改建议。出资人财务监督得到新加强。省国资委对16户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预算进行4轮审核,合理调整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组织515户法人单位开展财务决算,纠正6户出资企业2亿元重大核算错误,现场整改158项资产财务问题。风险管控取得新成效。省国资委开展企业债务风险调查,摸清了470.35亿元带息负债情况,排查风险隐患。组织企业开展两期关键时点防范非法集资宣教活动和两次专项排查,督促有集资行为的4户出资企业按计划清退集资款。审计监督取得新业绩。省国资委组织16家中介机构实施2017年决算审计,审阅账簿7220套,抽查记账凭证16583本。出具审计报告309份、管理建议63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43条,其他各类专项报告102份。法律风险防范取得新成果。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中9户明确法治建设分管领导,4户设立专职总法律顾问。
(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