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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组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委将原省委农办、省农委、省畜牧局、省农开办合并组建省农业农村厅,并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的农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职责进行整合。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监督管理农、牧、渔、农机等农业各产业发展,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内设机构24个(含省委农办秘书处,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农业农村厅机构编制232名(含省委农办,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现有厅级领导11人,其中厅长1人(兼任省委农办主任)、副厅长7人、巡视员1人、省政府参事1人、政协委员1人;处级领导职务96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