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10月25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挂牌。黑龙江省委正式印发黑龙江省林草局“三定方案”,标志着省级林草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将原省森林工业总局和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职责,省畜牧兽医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成立新的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改革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灾减灾处、规划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处、审计稽查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